非法融資立案標準有哪些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對象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對象150人以上的。

非法融資立案標準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