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過錯責任歸責原則的認定有過錯責任和無過錯責任。過錯責任原則一般是指以行爲人主觀上的過錯爲承擔民事責任的基本條件的認定責任的準則。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沒有過錯造成他人損害的,依法律規定,應由與造成損害原因有關的人承擔民事責任的確認責任的準則。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行爲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爲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