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侵權主張的賠償有哪些

《民法典》侵權主張的賠償有哪些
律師解析:侵權主張的賠償有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害賠償。
造成他人財產損害的,應根據物品市場價格進行賠償;
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應該配償他人醫療費等合理費用;
造成他人精神損害的,還可以申請精神損害賠償。
侵權行爲,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財產或知識產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爲。
侵權行爲發生後,在侵害人與受害人之間就產生了特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即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
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爲人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