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時代,哪些情況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不蒸饅頭爭口氣”,我的當事人氣勢洶洶的說,“不管能賠多少,我都要求主張損害賠償,我就是讓他知道,是他出軌,他婚姻過錯才離婚的”。

《民法典》時代,哪些情況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這只是其中一個。有太多的人,不是爲了錢,只是爲了賭一口氣,必須要求離婚損害賠償。那麼,什麼是離婚損害賠償呢?

離婚損害賠償制度,是法律賦予婚姻中無過錯方在離婚時的一種救濟。

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過錯,導致婚姻關係破裂的,過錯方應對無過錯方的損失予以賠償的法律制度。

一、《民法典》生效後,什麼情形下,才能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呢?

婚姻雙方當事人中的一方因主觀上的過錯,實施了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員、遺棄家庭成員等妨害婚姻家庭關係的違法行爲,給無過錯方造成了損害,並導致了離婚的結果,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也就是說,夫妻一方主張離婚損害賠償應滿足以下幾個要件:

(1)一方對離婚存在過錯;

(2)過錯方實施了妨礙婚姻家庭關係的違法行爲;

(3)另一方沒有過錯;

(4)過錯方的損害行爲造成了損害結果;

(5)過錯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過錯行爲包括:

1、重婚,即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

2、與他人同居,也就是說,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實施家庭暴力,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侵害行爲。

4、虐待家庭成員,即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

5、遺棄家庭成員,即對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沒有單獨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的行爲。

6、有其他重大過錯,即婚姻中其他違反婚姻和家庭義務的行爲,如通姦、吸毒、賭博、嫖娼等過錯行爲,由法院根據案件情況認定是否構成重大過錯。

二、誰可以主張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主體只能是夫妻雙方中的無過錯一方。

前提是雙方具有合法的婚姻關係,如果雙方並未登記結婚而僅僅是同居關係,則無權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

如果夫妻雙方均有過錯,則夫妻雙方均不能請求損害賠償。

什麼情況下才能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請求?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不起訴離婚而單獨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法院是不會處理的。

訴訟離婚的情形:

1、無過錯方作爲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2、無過錯方作爲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無過錯方作爲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雙方當事人同意由第二審人民法院一併審理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一併裁判。

協議離婚的情形:

已經在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完畢離婚登記手續的,仍可向法院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但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最後,還是要說一句,對於離婚損害賠償金,法官即便是支援,也不會判太多。

當事人需要考慮的是,這口氣是否真的值得你付出那麼多時間和精力去收集這方面證據。

我一般會建議我的當事人,放過自己,讓自己更好的生活、成爲更好的自己。

因爲,如果之前沒有證據,之後的取證過程,就是傷害自己的一個過程。

在可以選擇做快樂的自己的時候,我不會引導我的當事人做一個不快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