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藏物的時間過久可以成爲遺失物嗎

埋藏物的時間過久不可以成爲遺失物。
埋藏物是有主物。它只是所有人不明,而非無主物。就是說埋藏於土地或其他物之中,年長日久,由於人爲的或自然的原因,已經不易確定或不知其歸誰所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314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埋藏物的時間過久可以成爲遺失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