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的歸責原則有哪些

人身損害賠償的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在確定人身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時,以行爲人是否有過錯爲依據來判斷行爲人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
過錯推定原則,是指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場合,從損害事實的本身推定加害人主觀上具有過錯,並據此確定行爲人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
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只要有損害事實的發生,損害事實與行爲人的行爲具有因果關係就要承擔責任的原則。
公平責任原則是指行爲人和受害人雙方都沒有過錯,但由於損害事實已經發生,以社會公平觀念作爲損害賠償的標準,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當事人公平地分擔損失的歸責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人身損害賠償的歸責原則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