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人和被害人的區別是什麼

自訴人和被害人的區別是:
公訴案件只有受害人即:被害人,沒有自訴人。
自訴案件纔有自訴人,同時自訴人也就是受害人本人。
公訴案件的受害人與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受害人)在權利和地位上有很大不同。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對於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爲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自訴人和被害人的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