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十大禁令是什麼

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術考覈不合格者,嚴禁獨立頂崗操作。
2、不按規定着裝或班前飲酒者,嚴禁進入生產崗位和施工現場。
3、不戴好安全帽者,嚴禁進入生產裝置和檢修、施工現場。
4、未辦理安全作業票及不繫安全帶者,嚴禁高處作業。
5、未辦理安全作業票,嚴禁進入塔、容器、罐、油艙、反應器、下水井、電纜溝等有毒、有害、缺氧場所作業。
6、未辦理維修工作票,嚴禁拆卸停用的與系統聯通的管道、機泵等設備。
7、未辦理電氣作業“三票”,嚴禁電氣施工作業。
8、未辦理施工破土工作票,嚴禁破土施工。
9、機動設備或受壓容器的安全附件、防護裝置不齊全好用,嚴禁啓動使用。
10、機動設備的轉動部件,在運轉中嚴禁擦洗或拆卸。

人身安全十大禁令是什麼

法律依據:《建築法》

第七條

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