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身體損害糾紛是侵權責任糾紛嗎

《民法典》身體損害糾紛是侵權責任糾紛嗎
律師解析:民法典身體損害糾紛是侵權責任糾紛。
行爲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爲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侵權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因實施侵權行爲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