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侵權行爲的種類:1、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侵權行爲;2、產品缺陷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爲;3、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爲;4、污染環境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爲;5、地面施工緻人損害的侵權行爲;6、地上工作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爲;7、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爲。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