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不當得利訴訟時效是多久

《民法典》中不當得利訴訟時效是多久
律師解析:民法典中不當得利訴訟時效是三年。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律根據,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了利益。不當得利沒有法律根據,因此雖屬既成事實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應返還不當利益給受損失的人。這種權利義務關係就是不當得利之債。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