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身損害賠償官司多久

民事案件的審限通常爲三到六個月內。  
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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