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的消費稅怎麼計算

銷售糧食、白酒的消費稅,是指在銷售過程所徵收的稅額。

白酒的消費稅怎麼計算

一、糧食、白酒消費稅計算公式

白酒消費稅是屬於複合計徵的。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爲0.5元/斤,比例稅率爲20%。

舉例:某酒廠銷售糧食白酒2噸,收取價款30萬,那麼應繳納的消費稅=1000*2*2*0.5+300000*20%=62000(元)

實際中遇到的情況可能比較複雜,可能涉及需要覈定計稅價格、成套銷售、視同銷售等情況。此時以上公式仍然適用,但對於具體銷售額、稅率等可能需要具體定。

二、覈定計稅價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納稅人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覈定其計稅價格。

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白酒消費稅徵收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380號)規定,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銷售公司、購銷公司以及委託境內其他單位或個人包銷本企業生產白酒的商業機構)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於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下同)70%以下的,稅務機關應覈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