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承擔學生在校外受害的責任嗎

學校承擔學生在校外受害的責任嗎
律師解析:學校不承擔學生在校外受害的責任。
學生在校外受害的責任應由侵權者負責,學校只對學生在校內受害承擔過錯責任或者過錯推定責任。
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
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爲人不承擔責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