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民警辦案程序

派出所是各個地區常見的基層機構,主要職責是維護當地的治安並全心全意解決羣衆的困難,此外,派出所還要防控各類事故的發生。那麼派出所民警辦案程序是怎樣的呢?派出所的任務有哪些?接下來本站小編將在下文爲大家作出解答。

派出所民警辦案程序

派出所民警辦案程序

派出所民警辦案程序如下:

(一)治安案件

1、公民報案,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受理,進行登記。

2、對不屬於公安機關職責範圍內的事項,告知當事人向其他有關主管機關報案或者投案,並說明理由。

(二)刑事案件

公民報案,公安機關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簽名或者蓋章。必要時,公安機關可以錄音。

對於接受的案件,或者發現的犯罪線索,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經過審查,對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應當將案件材料和有關證據送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並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於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在七日內送達控告人。控告人對不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後七日內向原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複議。原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複議申請後十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控告人。

二、派出所的任務

派出所爲公安系統的基層組織,上級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在中國,派出所依照國家治安管理法規和上級公安機關規定的權限,其主要任務是:

1、堅決貫徹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

2、同犯罪分子作鬥爭;防、控各種事故的發生,管理社會治安,維護公共秩序;

3、保障人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衛國家安全。

依地區、社會情況、人口多少等諸因素的不同可分別設立城市派出所、農村派出所、水上派出所、鐵路派出所、工礦派出所、治安派出所等。派出所設所長、指導員(根據地區行政級別設政委、教導員)、戶籍民警、內勤民警、輔警,大多數設有案件民警和社區民警,有的還設有巡邏民警。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爲大家介紹的派出所民警辦案程序,從中可以看出,派出所在接到羣衆報案之後,會及時進行處理,首先問明當事人具體情況並做記錄。如果不屬於派出所管轄範圍之內的事項,要及時向當事人說明,並告知需要向其他部門報案,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開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