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規定的假釋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刑法規定的假釋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一、假釋的適用條件

(一)適用假釋的對象條件

適用假釋的對象只能是被判處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在適用假釋的對象條件中還有一個限制條件,即對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姦、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二)適用假釋的刑期條件

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有執行了一定的刑期之後才能適用假釋,因爲只有透過一定時間的刑罰執行,才能確切地掌握犯罪分子是否有悔改表現,是否會再危害社會。

(三)適用假釋的實質條件

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期間,必須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

此外,根據有關司法解釋,把握適用假釋的實質條件,還須特別注意以下問題:第一,爲了貫徹對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對未成年犯的假釋在掌握標準上可以比照成年犯依法適度放寬。第二,對罪行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主犯、慣犯的假釋,主要是根據他們的改造表現,同時也要考慮原判的情況,應當特別慎重,嚴格掌握。

二、刑法修正案八對假釋條件的修正:

十六、將刑法第八十一條修改爲:“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

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對犯罪分子決定假釋時,應當考慮其假釋後對所居住社區的影響。”

對於犯罪分子的假釋,依照刑法規定的程序進行,假釋需要先申請,由人民法院審理後裁定是否准予申請。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假釋。不管對罪犯所判處的是什麼刑種與刑期,累犯不得假釋。被判處緩刑、拘役、管制等刑罰的不得假釋。所犯以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未執行了一定刑期的不得適用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