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保全失效後還可以續保嗎

房子保全失效後還可以續保嗎
律師解答:還可以續保。律師解析:房子保全失效後還可以續保。
1、財產保全的效力並不是沒有終期的,一般都維持到判決生效後向法院申請執行之日止。
2、不同種類的財產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採取保全措施後只能維持一定的期限;
到期如果沒有采取續封或者續凍措施的,保全措施將自動失效。
3、在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仍要繼續關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時間。
4、需要繼續採取續保措施的,最好應在期限屆滿之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及時安排續保。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二)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且對該財產又無法採取其他執行措施的;
(四)債務已經清償的;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六)人民法院認爲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複查封、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