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和拘役能否合併執行

有期徒刑和拘役可以合併執行
刑法》第六十九條規定,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執行有期徒刑。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後,管制仍須執行。

有期徒刑和拘役能否合併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