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別人沒有身份證號碼怎麼辦

一、起訴別人沒有身份證號碼怎麼辦

起訴別人沒有身份證號碼怎麼辦

沒有對方身份證號碼也是可以起訴的。民事糾紛起訴時只要求有明確的被告,提供被告的詳細資料,包括姓名、住址等等,身份證號不是必須的,法院不會因爲沒有被告身份證號而不予立案。立案後,身份證號可申請法院去查或委託律師事務所律師去查。《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民事訴訟流程和費用是多少

民事訴訟的主要流程有:

1、原告向法院起訴。

2、法院受理後,向原告送達受理通知書和開庭傳票,並通知交費;向被告送達訴狀和證據材料副本、開庭傳票等。

3、法院開庭審理,並依法調解或判決。

4、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在15日內上訴,由上一級法院重新審理並調解或判決。

5、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則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請執行。

具體訴訟費用的交納:

要根據具體案件的性質和訴訟標的金額來確定的,具體標準應按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執行。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製定具體交納標準。

綜上所述,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裏面的起訴條件的話就是可以起訴對方的,就算沒有對方的身份證號碼也沒關係的,因爲法院是不會因爲說沒有對方的身份證號碼而拒絕他人的起訴的,只需要由對方的一些其他基本資訊如姓名、地址等等就可以擬起訴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