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被人起訴了怎麼辦?

一、當事人被人起訴了怎麼辦?

當事人被人起訴了怎麼辦?

當事人被人起訴了的解決方式是:當事人被起訴會的情況下,應當承擔相關的法律後果,要積極配合司法機關的相關審理程序,如果存在犯罪事實的,則需要積極坦白,並按照規定的情況進行處理,最好能申請達到自首的情節。還應該及時簽收法院送達的各種訴訟文書,包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舉證通知書等。

二、被法院起訴應訴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簽收法院送達的各種訴訟文書,包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舉證通知書等。有些被告拒絕簽收法院的法律文書,更有些人故意躲避法院工作人員。拒絕簽收,法院工作人員可以留置送達;躲起來的,法院可以公告送達,官司照樣會繼續下去。

2、可以自己進行訴訟,也可以根據需要委託一到二名訴訟代理人。委託代理人代爲訴訟,要向法院遞交授權委託書。自然人的授權委託書要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法人的授權委託書要由法定代表人簽名並加蓋公章。授權委託書須記明委託事項和權限。

3、提交答辯狀。法律規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起草答辯狀時要注意兩點:第一,有針對性,可以針對對方的一個訴訟請求,也可以針對對方起訴狀中的一個或幾個事實理由;第二,有理還要有據,反駁對方的指控要用事實說話。有些答辯狀雖然文采斐然,激揚慷慨,但沒有針對對方的指控擺事實,講道理,只是一味的譴責對方,效果並不好。在答辯狀中,可以承認原告的請求,也可以進行反駁。如果認爲對方在糾紛中也有違反合同或者其它侵犯合法權利的行爲,還可以提起反訴。

4、收集、提交證據。一定要詳細閱讀法院的《舉證通知書》,嚴格按照法院的要求進行舉證。

5、按時參加開庭。法庭是打官司的雙方面對面直接說理的地方。參加開庭可以向法官闡明自己的立場,也可以摸清對方的底細。即便不出庭,法院同樣可以進行缺席審判。如果因爲客觀原因,確實不能按時出庭,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開庭日期。

6、法院的裁定、判決出來後,如果不服,要及時上訴。裁定的上訴期限是10天,判決的上訴期限的15天,從接到裁定書、判決書的次日起計算。

被起訴的情況下,證明當事人已經涉及到相關訴訟案件的處理情況,當事人可以向司法機關諮詢相關情況的辦理,具體的處理情況可以按照司法機關的相關規定和程序來進行,但不得進行違法的行爲,具體情況可以透過律師來進行處理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