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手續有哪些

一、民事訴訟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手續有哪些?

民事訴訟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手續有哪些

1、申請執行書。申請執行書中應當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事項、執行標的,以及申請執行人所瞭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

申請執行人寫申請執行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待人員對口頭申請應當製作筆錄,由申請執行人簽字或蓋章。

外國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中文申請執行書。當事人所在國與我國締結或共同參加的司法協助條約有特別規定的,按照條約規定辦理。

2、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3、申請執行人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法人申請的,應當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申請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4、繼承人或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承受權利的證明檔案。

5、申請執行人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爲申請執行。委託代理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經委託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事項和代理人的權限。

委託代理人代爲放棄、變更民事權利,或代爲進行執行和解,或代爲收取執行款項的,應當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6、其他應當提交的檔案或證件。

二、民事糾紛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是什麼?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三、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的期間爲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如果當事人在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之前,都不清楚要準備哪些手續,可以考慮委託代理律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時,強制執行申請書正文的內容要結合國家相關法律依據去寫,是需要具有一定法律常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