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什麼手續

申請強制執行需要向法院提交的材料: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申請強制執行申請書,還有申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一般應當向一審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申請執行書。
2、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3、申請執行人的身份證明。
4、繼承人或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承受權利的證明檔案。
5、申請執行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條款的合同書或仲裁協議書。申請執行國外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的,應當提交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或我國公證機關公證的仲裁裁決書中文字。
6、申請執行人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爲申請執行。
7、其他應當提交的檔案或證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爲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爲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爲;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什麼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