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收費嗎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收費嗎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收費嗎

衆所周知,在現實的法律案例中,如果一個案件的當事人不能或者不完全履行法院所作出的判決時,這時案件的申請人可向相關一級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一程序法院是需要收費的,但是這不是想申請人收費,而是對於被執行人收費。以下將對強制執行需要繳費的具體原因以及繳費細節予以說明,以爲大家提供相關法律知識。

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申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所申請的人民法院對不履行法院所作出判決的相關責任人執行法院之前所判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一系列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根據法律的規定所做出的相關的裁決或者調解書;還有公證機關依據法律規定對與案情相關的債權文書賦予其強制的執行效力,以及申請人要求對方承認或者履行中國以外其他國家地區的法院所作出的判決和裁定,或者外國等地區的相關正規的仲裁機構做出的正式具有法律效力的裁決的時候,應該按照以下所列出的條例規章予以繳納費用:

第一條規定是對於沒有執行法院規定所要繳納的金錢貨幣或者財產的時候,應當按照具體數目每件要向人民法院繳納人民幣50元到500元不等,具體費用依據情況而定。

第二條規定是對於法院判決所要求的執行金額或者財產價值小於或者等於人民幣1萬元,按照相關規定和具體情況每件應當繳納人民幣50元;而對於其中大於人民幣1萬元而小於人民幣50萬元的這一區域,應當按照索要財物價值的1.5%繳納費用;而對於財物價值大於50萬元到500萬元的這一區域,應當按照索要財物價值的1%來繳納費用;大於500萬元而小於1000萬元的,應當根據索要財物價值的0.5%來繳納費用;而至於超過1000萬元的財物金額,則根據索要財物價值的0.1%來向法院繳納費用。

此外,除了按照相關比例來向法院繳納一定的費用之外,對於申請強制執行的申請人還應當注意需要向法院提交以下相關的檔案或者證件,例如:申請執行書(申請執行書上面應該註明申請人所申請法院實施強制執行的具體理由,索要的具體事項、申請執行的標準目的,還有案件申請人對其申請的被執行人的所擁有的具體財產數額的大致瞭解等等。其形式必須是書面的形式,申請人不會寫字的可以由代理人書寫,申請人則必須簽字按章。)、生效法律文書副本、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相關案件的公證書、法院所作出的民事判決書、法院所要求的相關證件等等。具體情況還應當要向你所申請的法院部門諮詢。

根據我國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的第二十條明確規定: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受理費用應當由案件的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提前預先予以繳納。而對於案件的被告人如果提出反訴的,則根據相關的法律要求應當向法院繳納該案的受理費用,並且由被告預先繳納。而對於出現追要索要工人的勞動報酬的相關案子法院規定可以不用上訴人來向法院預先繳納受理費用。同時,這個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項規定的申請費不是案子的申請人來預先繳納,而是又執行申請費在法院執行了之後繳納,而對於公司破產的具體申請費則是由清算後才予以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