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和解協議範本版是什麼樣的

二、執行和解協議書協議範本(最新版)是什麼樣的?

執行和解協議範本版是什麼樣的

申請執行人(甲方):×××,身份證號:×××

被執行人(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與乙方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人民法院審理並作出×××號民事判決書,判決生效後,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案號爲×××,現雙方在法院的組織下,達成如下執行和解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諾分期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及利息,還款方式爲乙方於每月5日前歸還不少於2000元的借款本息,先付息後還本,乙方並承諾於×××年×××月×××日前還清所有借款本息;

二、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向執行法院申請解除對乙方名下銀行帳戶的執行措施,並申請撤銷限制高消費令和失信人員名單;

三、乙方若在上述第一條還款期間內有任一期逾期20日以上或者累計逾期兩次的,甲方有權申請法院重新凍結乙方所有銀行帳戶、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和限制高消費,並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要求乙方一次性還清所有借款本息;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人民法院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 ×××月×××日

二、被執行人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怎麼辦?

執行程序中,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一方卻未履行,有的義務人還以此故意(惡意)拖延執行,自稱爲緩兵之計,有的就此想徹底賴賬。這時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執行中雙方自願達成的和解協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和解協議已履行的部分應當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對原法律文書恢復執行,也要在法定期限之內。申請執行的期間爲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雙方當事人在簽訂了執行和解協議後,一般是不能反悔的,但是有些時候被執行人因爲一些原因不按照約定履行,這是作爲申請執行人,要在法律限定的時間內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或者強制執行的申請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