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執行人申請書範本的內容有什麼

一、追加被執行人申請書範本的內容有什麼

追加被執行人申請書範本的內容有什麼

申請人:某某公司,住所某地

法定代表人:某某。

被申請人:某某

申請事項: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請人成爲本案被執行人。

事實及理由:申請人某公司與某公司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經某縣人民法院判決,判決某某公司公司支付申請人貨款10萬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申請人未履行該生效文書,申請人依據該判決書申請法院執行。經法院調查沒有查到可供執行財產。現申請人發現,被申請人作爲被執行人的股東並未足額出資。

根據《民法典》之規定,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範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本案中被申請人並未全面出資,嚴重侵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基於以上事實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依法申請追加上述被申請人成爲本案被執行人,要求其承擔某公司公司對申請人的債務。

此致

某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某公司

某年某月某日

二、怎麼申請追加執行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3條規定,“裁定變更或追加被執行主體的,由執行法院的執行機構辦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立案、結案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條規定,申請執行人申請追加、變更被執行人的應當按照執行異議案件予以立案。

《關於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

爲正確處理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問題,維護當事人、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執行實踐,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追加當事人。申請符合法定條件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二條作爲申請執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該公民的遺囑執行人、受遺贈人、繼承人或其他因該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書確定權利的主體,申請變更、追加其爲申請執行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作爲申請執行人的公民被宣告失蹤,該公民的財產代管人申請變更、追加其爲申請執行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三條作爲申請執行人的公民離婚時,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給其配偶,該配偶申請變更、追加其爲申請執行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四條作爲申請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因該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書確定權利的主體,申請變更、追加其爲申請執行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五條作爲申請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因合併而終止,合併後存續或新設的法人、其他組織申請變更其爲申請執行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如果當事人要申請追加執行人的,需要書寫追加被執行人申請書,並且提交至執行法院進行辦理。對於追加或者變更執行人的案件,法院會以執行異議案件進行立案。變更或者追加法人需要滿足特定情形,比如說被執行人死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