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緩執行申請書範本的內容有什麼

一、暫緩執行申請書範本的內容有什麼

暫緩執行申請書範本的內容有什麼

申請人:某某(法定代表人,職務,地址)

被申請人:某某(地址,聯繫方式)

申請事項:

請求暫緩查封位於某地1號樓獨單元2層3號房屋。

事實和理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經於某人民法院審理結案,並於某年某月某日作出民初字第3號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已於某年某月某日發生法律效力。但因被執行人已無財產可以執行,請求暫緩執行。

致此

某某人民法院

申請人: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二.緩刑是什麼意思?

緩刑就是刑罰的“暫緩執行”。是指對法院認定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緩刑由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表現來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在考驗期內遵守規定,刑罰就不再執行。

以“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爲例:兩年是需要執行的刑罰,三年是考驗期。罪犯在三年內沒有新罪漏罪、符合緩刑執行規定的話,就不用服刑了;但如果三年考驗期內有違法犯罪行爲或不符合緩刑期間相關規定則立即收監,執行兩年的有期徒刑。

適用於緩刑的情形有:

1、適用緩刑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適用緩刑必須是確有悔改表現,不關押也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犯罪分子。

3、累犯不能適用緩刑。

4、上法院爭取緩刑

5、緩刑不需交保證,但要交罰金

三、緩刑、假釋、監外執行有什麼區別?

緩刑 是“暫緩執行”,法院判決的同時就宣告緩刑。如果在考驗期不違反規定,對判處的刑罰就不執行了。罪行嚴重或不符合緩刑條件的,法院不會判處緩刑。

假釋是對已經被判處有期、無期徒刑的人,在已經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表現好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只要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沒有再犯新罪,就認爲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適用假釋的,必須已經執行一定時間的刑罰,通常已經在監獄呆了不短的時間了。

監外執行是對患有嚴重疾病(疾病種類有嚴格限制)需保外就醫,或者婦女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等特殊情況,而採取的暫不在監內執行的臨時性措施。妨礙執行的因素消失時,如果刑期未滿,即使在監外執行期間沒有再犯新罪,仍須將犯罪分子收監,執行未執行完畢的刑期。

緩刑屬於刑罰當中的暫緩執行,一般緩刑是指被判處了有期徒刑的相關犯罪分子,滿足了緩刑的相關條件,比如正在懷孕或者患有重大疾病的,那麼可以向法院申請緩刑。如果當事人在考察期間內不違反相應規定的話,那麼可以免除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