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訴訟請求導致標的額管轄變更嗎?

一、增加訴訟請求導致標的額管轄變更嗎?

增加訴訟請求導致標的額管轄變更嗎?

當事人在訴訟中增加訴訟請求從而加大訴訟標的的金額,致使訴訟標的的金額超過受訴法院級別管轄權限的,一般不再變動。

1、變更訴訟請求應在舉證期限屆滿之前提出。

2、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

3、增加訴訟請求的,應當要審查增加訴訟請求後訴訟標的是否會導致法院的級別管轄有變化。若想變更法院的級別管轄,則可以將訴訟標的高於當地法院的管轄金額。

4、若想在增加訴訟請求的情形下不變更法院的級別管轄,則建議增加訴訟請求的金額不確定,如主張賠償損失,但損失待評估後確認損失額。

二、增加訴訟請求申請書怎麼寫?

1、首部

(1)標題。寫爲“增加訴訟請求申請書”。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其訴訟稱謂寫爲“申請人”,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應寫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申請人是公民的寫明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住址。如果公民系無訴訟行爲能力人,則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爲提出申請,除寫明基本情況外,還應註明與被代理人的關係。

2、正文

(1)申請的目的。可以直接寫爲“增加訴訟請求”。這樣寫表意明確、具體、周詳。透過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審理,要求什麼、確認什麼、變更什麼,都應寫的準確,不使人產生歧義。

(2)增加訴訟請求,是對原訴狀的補充。如果原訴訟請求不全面,則應表明原訴狀是怎麼要求的,現在補充哪些內容,如果原訴狀有遺漏,則應將被遺漏的要求具體寫明。

(3)事實和證據。應圍繞新補充的訴訟請求來寫,注意不要與原訴狀重複。應針對增加的請求寫事實。記敘事實時,也應將糾紛事實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經過,結局表述清楚,在主要事實之後,用括號註明有關證據。

3、尾部

寫明所遞送的人民法院名稱,申請人簽字蓋章,註明時間和附項。

綜上所述,在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原告有新線索後可能會增加訴訟請求,向法院提交申請書,這個不會導致管轄地的變更,還是由當初法院辦理。對於原告來說,增加訴訟標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之前提出,需要向法院說明增加訴訟請求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