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訴訟標的有幾種哪些類型?
訴訟標的是當事人之間發生爭執並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訴訟標的是訴的客體,是法院裁判的對象。當事人是因民事權利義務發生爭議纔到法院進行訴訟的,所以,當事人爭執的特定的民事權利義務便成爲法院裁判的對象。每一個訴訟案件至少有一個訴訟標的,但有的案件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訴訟標的。
在不同類型的訴中,訴訟標的也有所不同。
1、給付之訴的訴訟標的是原告基於與被告存在的某種實體法律關係提出的要求被告履行給付義務的請求;
2、確認之訴的訴訟標的是原告請求法院確認他與被告之間存在或者不存在某一實體法律關係;
3、變更之訴的訴訟標的則是原告請求法院變更或消滅與被告之間存在的某種法律關係。
二、民事訴訟成立條件包括哪些?
1、實質條件
實質條件是指原告、被告、法院、訴訟請求以及起訴所依據的客觀事實,這些是起訴必備的核心部分。起訴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形式條件
形式條件是指原告起訴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表達其訴訟請求等事項的起訴狀。起訴狀應當寫明下列內容:
(1)當事人的有關情況;
(2)原告的訴訟請求以及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住所等;
(4)受訴法院名稱、起訴的年、月、日、起訴人簽名或者蓋章。
民事起訴狀,可以由原告自行書寫,也可以委託律師或其他人代爲書寫。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同時,應按照被告人數提出起訴狀副本,以便於法院受理案件後向每一位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告知原告起訴的內容,以保證被告平等地行使訴訟權利。
綜上所述,起訴必須具備的條件是,原告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範圍和管轄的案件,民事權利義務發生爭議到法院進行訴訟的,訴訟案件至少有一個訴訟標的,也可以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訴訟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