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客體和訴訟標的是一樣的嗎?

一、訴訟客體和訴訟標的是一樣的嗎?

訴訟客體和訴訟標的是一樣的嗎?

訴訟標的,又稱爲訴的標的或訴的客體,是當事人雙方爭議和法院審判的對象。訴訟標的由訴訟請求和原因事實加以確定,其中任一要素爲多數時,則訴訟標的爲多數。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的客體,是指民事訴訟法律關係主體之間訴訟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它既包括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實,又包括當事人之間爭議的民事實體權利義務關係。

由於主體之間訴訟權利和訴訟義務不同,其客體也不一致。人民法院與當事人(包括共同訴訟人和第三人)之間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的客體,是案件的事實和實體權利的請求;人民法院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之間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的客體,只是案件事實。

二、民事訴訟成立的條件包括哪些?

原告的起訴要得到法院的受理,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1、實質條件

實質條件是指原告、被告、法院、訴訟請求以及起訴所依據的客觀事實,這些是起訴必備的核心部分。起訴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形式條件

形式條件是指原告起訴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表達其訴訟請求等事項的起訴狀。起訴狀應當寫明下列內容:

(1)當事人的有關情況;

(2)原告的訴訟請求以及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住所等;

(4)受訴法院名稱、起訴的年、月、日、起訴人簽名或者蓋章。

民事起訴狀,可以由原告自行書寫,也可以委託律師或其他人代爲書寫。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同時,應按照被告人數提出起訴狀副本,以便於法院受理案件後向每一位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告知原告起訴的內容,以保證被告平等地行使訴訟權利。

綜上所述。在民事訴訟中,都會存在一個訴訟標的,否則起訴就不符合條件。訴訟標的就是訴訟客體,是需要處理的訴訟對象及法律關係。如果涉及到財產糾紛,法院收取訴訟費用根據標的額的一定比例確定,價值越高費用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