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婚姻可以起訴媒人嗎?

一、無效婚姻可以起訴媒人嗎?

無效婚姻可以起訴媒人嗎?

無效婚姻一般情況下不可以起訴媒人。無效婚姻需要手續辦理,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姻無效糾紛分開判決是不合法的一種情況,宣告婚姻無效是不能申請再審,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訴。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

我國法律關於婚姻效力的判決採取一審終審制,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根據此條之規定可看出,採取一審終審制的僅限於婚姻效力的判決,而對於涉及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則適用兩審終審制。

二、無效婚姻的情形是什麼?

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違法行爲。其中,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構成法律上的重婚;雖未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構成事實上的重婚。無論是法律上的重婚,還是事實上的重婚,均屬無效。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禁止結婚的親屬是指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親之外的血親,無論輩分是否相同,都禁止結婚。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主要是表兄弟姐妹結婚。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

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有兩個要件:第一,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醫學上認爲不應該結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傳染性疾病或遺傳性疾病。第二,婚後尚未治癒,即結婚時尚未治癒。

4、未到法定婚齡。

未達到法定婚齡的是指結婚時未達到法律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民法典》規定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違法建立無效婚姻的婚姻關係當事人,應無條件解除婚姻關係,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觸犯刑法的,應負刑事責任。

在當下的社會,如果發現自己存在着無效婚姻的情況,比如說存在重婚或者是沒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這種情況的話是可以提出要求確認婚姻無效的請求的,這是屬於一種合法的宣告婚姻無效的方式。但是通常都不能夠起訴說媒的人,主要就不是適合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