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民事調解協議後還能再起訴嗎

可以。
撤訴之後,當事人仍然可以同一事實同一理由起訴。
和解在法律上的含義就是指雙方不透過法院而達成了協議,所以籤和解協議無需到法院,只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在協議書上簽名蓋章即可。
撤訴並不代表放棄權利,撤訴的法律後果是訴訟時效中斷,而不導致訴權和實體權利的喪失。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99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爲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衆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爲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簽了民事調解協議後還能再起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