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和誹謗罪的區別是什麼?

侮辱罪和誹謗罪的區別是什麼?

一、侮辱罪和誹謗罪的區別是什麼?

侮辱罪和誹謗罪的區別在於法律概念、客觀方面及犯罪手段。

1、侮辱罪:根據《刑法》第246條的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應當立案。也就是說,侮辱罪是情節犯,行爲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爲,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構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2、誹謗罪: 根據《刑法》第246條的規定,行爲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應當立案。也就是說,誹謗罪是情節犯,行爲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爲,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構成誹謗罪,予以立案追究。

侮辱罪和誹謗罪客觀方面表現不同:

1、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

2、誹謗罪: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3、注意:侮辱罪和誹謗罪針對的對象是特定的個人。

侮辱罪和誹謗罪犯罪手段是不同的:

1、前者是公然進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

2、後者只能以言語、文字方式來進行的;

3、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實的過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爲,情節就夠了;

4、後者必須有捏造他人事實,並公開擴散兩個行爲。

二、侮辱罪和誹謗罪主觀方面是什麼?

1、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2、行爲人是出於故意,並具有貶低、破壞他人人格、名譽的目的;

3、認定:要劃清罪與非罪的界限;

4、要把侮辱罪和誹謗罪和一般的侮辱、誹謗區別開來;

5、要把《刑法》上的侮辱、誹謗罪與《民法》的侮辱、誹謗行爲區別開來。

無論是侮辱行爲還是誹謗行爲,其中可能都會出現那種謾罵受害人的情況,只不過說侮辱行爲中辱罵的程度要更重一些。而誹謗,主要就表現爲透過捏造一些虛假事實,在散播之後對受害人的名譽進行毀損,給對方造成一定的影響。法律上區分侮辱罪與誹謗罪,其實也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而在沒有達到規定立案標準的情況下,那麼侮辱行爲、誹謗行爲,其實也屬於違法行爲,也是會追究行爲人的法律責任。

不管是侮辱行爲,還是誹謗行爲都是屬於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一種行爲,所以必然是需要受到法律處罰的,達到情節嚴重程度的,將有可能構成侮辱罪或者誹謗罪。雖然這兩種罪名從一定程度上來看,有聯繫,但是法律性質,行爲本質存在巨大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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