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投資合同欺詐怎麼辦

利用投資合同欺詐怎麼辦

一、利用投資合同欺詐怎麼辦?

可以報警,以籤投資合同爲由實施欺詐行爲,情節嚴重的,涉嫌合同詐騙罪。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僞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單位構成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二、受欺詐簽訂的投資合同屬於可撤銷合同嗎?

受欺詐簽訂的投資合同屬於可撤銷合同,可撤銷合同包括:

1、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

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三、投資合同滿足哪些條件纔有效?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當事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籤合同行爲是違法的,如果籤合同的目的並不是爲了非法佔有對方的財產,是以欺詐手段讓對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籤訂了合同,這種情況下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所籤合同屬於可撤銷合同。不過,是否撤銷合同由當事人自行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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