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治安拘留怎麼服刑?

一、緩刑期治安拘留怎麼服刑?

緩刑期治安拘留怎麼服刑?

緩刑期治安拘留執行行政拘留措施。

首先會受到行政處罰,如果違反治安管理情節嚴重的,可能會被撤銷緩刑。

緩刑是附條件不執行原判刑罰的一種刑罰制度,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必須遵守一定的條件,否則,就要宣告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緩刑應否撤銷是個嚴肅的問題,直接關係到緩刑犯是否被執行原判刑罰。

根據《刑法》第 77條的規定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

依照《刑法》第69條的規定

決定執行的刑罰。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二、緩刑的撤銷事由有哪些情形?

(1)再犯新罪。

這裏的新罪,是相對於已判之罪而言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過失犯罪,既包括同種之罪也包括異種之罪。只要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間再犯新罪,就應當依法撤銷緩刑,對新罪和原判之罪實行數罪併罰。

關於發現新罪的時間,刑法未作規定。如果在緩刑考驗期內發現新罪,當然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罪與已判決之罪實行數罪併罰。如果在緩刑考驗期滿以後才發現新罪,是否應當撤銷緩刑實行數罪併罰,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不執行原判刑罰,是以罪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不再犯罪爲條件的,如果罪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又犯新罪,即便該犯罪是在考驗期滿後才發現,只要尚未超過追訴時效期限的,應當撤銷緩刑。

(2)發現漏罪。

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說明犯罪分子隱瞞了部分罪行,沒有認罪服法和真誠悔罪,應當依法撤銷緩刑,對漏罪和原判之罪實行數罪併罰。

(3)嚴重違法。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也應當依法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原判刑罰。

緩刑考驗期內必須要遵紀守法,若在這過程當中發現具有行政違法行爲,被相關的機關採取了行政拘留等措施的,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執行行政拘留措施。除此之外還需要判斷行政違法行爲是否嚴重,若行政違法行爲嚴重的,按照《刑法》規定,將會被撤銷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