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協議書怎麼寫纔有法律效力?

婚姻協議書怎麼寫纔有法律效力?

一、婚姻協議書怎麼寫纔有法律效力

只要雙方自願簽訂的婚姻保證協議,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就應當尊重婚姻當事人的意思自治。

按照當事人的約定處理。但如果該協議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則對其效力應予否定。

如有的協議約定“婚後雙方任意一方提出離婚的,向對方予以賠償”,該約定即爲無效,因違法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則。

限制了當事人離婚自由權的行使,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婚姻協議書範本如何書寫?

男方:—— 女方:——

爲了增強雙方的家庭責任感,維持家庭和睦,經雙方充分協商,現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必須忠誠於婚姻,任何一方不得有下列行爲之一:

1、與她(他)人談戀愛,單獨約會、接吻;

2、婚外情;

3、嫖娼或賣淫;

4、與她(他)人通姦;

5、與她(他)人同居;

6、與她(他)人生育子女。

(二)夫妻雙方必須真誠、友好的善待對方,不得有意欺騙對方,不得實施家庭暴力。

(三)任何一方有本協議第一條6種行爲之一,或實施家庭暴力,即爲雙方婚姻中的過錯方,對方爲無過錯方。在雙方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過錯方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0,無過錯方分割100% ,子女撫養權服從無過錯方的要求,並由過錯方賠償無過錯方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四)雙方確認,在簽訂本協議時均精神狀態正常,冷靜而理性,並都認爲上述約定是公平、有效的。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男、女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時間: 時間:

我國的法律法規允許夫妻之間在婚前或者是婚姻存續期間簽訂婚姻協議的,一般這份婚姻協議中載明的是關於夫妻財產、夫妻債務等事項的規定,一般情況下,該協議滿足法定的生效要件,一旦生效,就對婚姻關係的雙方產生法律上的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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