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仲裁申請解除勞動關係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或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住址、職務。
被申請人:同上。
請求事項:請求依法撤銷某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某勞仲案字(年)某號仲裁裁決。
事實與理由:
1、適用法律錯誤。
2、認定事實不清。
綜上,爲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裁決予以撤銷。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