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級別管轄標的規定有哪些?

民事訴訟級別管轄標的規定有哪些?

一、民事訴訟級別管轄標的規定有哪些?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中級人民法院管轄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主要有兩種:一是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二是除專利行政案件外的其他專利糾紛案件)。進階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轄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和認爲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

二、民事訴訟費用多少錢?

人民法院收取訴訟費用的標準是:

(一)申請執行案件,執行金額或者價額在一萬元以下的,每件收取五十元;超過一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部分,按0.5%收取;超過五十萬元的部分,按0.1%收取;

(二)申請訴訟保全措施,保全財產的金額或者價額不滿一千元的,每件收取三十元;超過一千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1%收取;超過十萬元的部分,按0.5%收取;

(三)海事海商案件,申請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納一千元至五千元;申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五百元;申請留置貨物、燃料的,每件交納五百元;申請船險責任限制的,按申請限制數額的0.1%交納,但最低不少於五百元;

(四)勘驗費、鑑定費、公告費、翻譯費的收取金額,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收費標準計算交納;

(五)當事人複製庭審記錄或者法律文書,按實際成本交納費用;(六)當事人應當交納的其他訴訟費用的金額,由人民法院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決定。

三、民事訴訟狀怎麼寫?

(一)寫明當事人的有關情況:

1、原告的基本情況: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文化程度、所在工作單位及地址、家庭地址和戶口所在地及電話號碼、郵政編碼。

2、被告的基本情況: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文化程度、所在單位及地址、經常居住地(一年以上)和戶口所在地、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二)請求事項:

應簡明扼要地寫出需解決的主要問題。

(三)事實和理由:

1、糾紛的發生和主要經過等事實。

2、處理糾紛的要求和理由。

3、提供相關的證據。

(四)寫明受訴法院的名稱、註明起訴的日期並簽名蓋章。

(五)其他應注意的事項:

1、起訴書用藍黑或碳素墨水書寫,字跡必須清楚、端正,起訴書一式二份。

2、如訴訟用紙不夠,可另附與訴訟用紙大小相當的信紙,在狀紙左邊須留出(約三釐米)裝訂線。

民事訴訟級別管轄是由一審二審和三審決定的。民事訴訟所涉及到的金額如果在10000元以下的話,訴訟費用就是50元的訴訟費。超過10000元的按照一定比例進行收費的。民事訴訟狀應該要寫上原告和被告、訴訟請求、訴訟理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