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夫妻共同債務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信用卡夫妻共同債務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信用卡夫妻共同債務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在認定信用卡債務爲夫妻共同債務時,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費是否主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應當認爲爲共同債務;

(二)其次是主張信用卡債務屬於共同債務方的舉證責任問題:有真實的消費記錄、有相關原件證據、消費來源於該信用卡,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都具備的情況下,才能足以證明信用卡債務爲夫妻共同債務。

需要提示大家的是,信用卡債務雖然可以界定償還方,但是由信用卡逾期產生的不良信用記錄,則只會記在持卡人一人名下。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由於信用卡逾期產生的不良信用記錄也會對另一方申請貸款等行爲產生影響。比如丈夫因信用卡逾期產生了不良信用記錄,妻子以個人名義申請房貸也會受到影響,甚至貸款被拒。但是脫離夫妻關係之後,對另一方的不良影響也會相應消除。

二、夫妻共同債務償還方式

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

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三、哪些債務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在處理夫妻共同債務的時候,我們要特別注意一些不是夫妻共同債務的情形: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可以知道,下列債務不是夫妻共同債務,而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爲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其收入確實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實踐中,認定信用卡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因爲一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話,那麼此時雙方都有義務承擔該債務。當然要是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的話,那麼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就不能對該筆債務要求進行承擔。

綜上所述,如果是個人的信用卡消費,只要是雙方婚後,消費用於共同生活的,那麼法律上也規定了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在離婚的時候需要用共同財產進行償還,或者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相應的債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