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收不到支付令怎麼辦
被告人收到不支付令,從發出之日起30日內仍然不能送達的,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失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已發出支付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一)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請後,債權人就同一債權債務關係又提起訴訟的;
(二)人民法院發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內無法送達債務人的;
(三)債務人收到支付令前,債權人撤回申請的。
二、法律文書送達方式包括了什麼
1、直接送達。
直接送達又稱交付送達,是指人民法院派專人將訴訟文書直接交付給受送達人簽收的送達方式。
直接送達是送達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
2、留置送達,是指受送達人無理拒收訴訟文書時,送達人依法將訴訟文書放置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併產生送達的法律效力的送達方式。
3、委託送達,是指負責審理該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時,依法委託其他人民法院代爲送達。
委託送達與直接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郵寄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所送達的文書透過郵局並用掛號信寄給受送達人的方式。
實踐表明,法院採用郵寄送達通常是受送達人住地離法院路途較遠,直接送達有困難時所採用的一種送達方式。
5、轉交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訴訟文書送交受送達人所在單位代收,然後轉交給受送達人的送達方式。
6、電子送達,是指法院利用傳真、電子郵件、移動通信等現代化電子手段進行的送達
7、公告送達,是指法院在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以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發出公告,公告發出後經過一定的時間即視爲送達的方式。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規定,人民法院發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內無法送達債務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已發出支付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