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拘役時間有什麼規定

關於拘役時間有什麼規定

一、關於拘役時間有什麼規定

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在中國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徵:

1、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2、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但需要短期關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由於拘役剝奪犯罪人的自由,所以與管制具有明顯區別。由於拘役是刑罰方法,所以它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屬性、適用對象、適用機關、適用依據、適用程序、適用期限上都有明顯區別。

4、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刑罰方法

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二、拘役和拘留的區別是什麼

(1)性質不同。

拘役是刑罰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行政拘留屬於治安行政處罰;民事拘留屬於司法行政性質的處理,是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

(2)適用的對象不同。

拘役適用於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行爲人;民事拘留適用於具有《民事訴訟法》規定的違法行爲,但又不構成犯罪的民事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

(3)適用的機關不同。

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適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則由公安機關。

(4)適用依據的法律不同。

拘役的適用以刑法爲依據;刑事拘留的適用以刑事訴訟法和逮捕拘留條例爲依據;行政拘留的適用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爲依據;民事拘留的適用以民事訴訟法爲依據。

(5)期限不同。

拘役的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延長至30日;行政拘留的期限爲1日以上15日以下;民事拘留的期限爲15日以下。

拘役和拘留兩種處罰方式,在本質上有着非常大的區別,首先拘役是屬於刑事處罰的一種,而拘留是屬於行政處罰,兩者在期限上也是不一樣的,拘役的期限一般在1個月以上到6個月以下。拘留的時間一般是在15天以下。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都會留下案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