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車盜搶險的合同終止條件是什麼

全車盜搶險的合同終止條件是什麼

一、全車盜搶險的合同終止條件是什麼?

1、保險合同的約定期限屆滿。

2、保險人履行了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任。

3、保險標的滅失。

二、盜搶險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戰爭、軍事衝突、恐怖活動、暴亂;

(二)自然災害造成保險車輛的滅失;

(三)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或駕駛人的故意行爲或違法行爲;

(四)駕駛人飲酒或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的;

(五)保險車輛被詐騙、扣押、罰沒、查封或政府徵用;

(六)因民事、經濟糾紛導致保險車輛被盜竊、搶劫、搶奪;

(七)承租人或經承租人許可使用保險車輛的駕駛人與保險車輛同時失蹤。

三、合同終止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1、當事人終止履行合同義務;

2、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舊物回收等義務;

3、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債權的從權利同時予以消滅。

四、合同終止和解除的區別有哪些?

1、二者的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過去發生效力,使合同關係溯及既往地消滅,發生恢復原狀的效力,也能向將來發生效力,即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

2、二者適用的範圍不同。

合同解除通常被視爲對違約的一種補救措施,是對違約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僅適用於違約場合。合同的終止雖然也適用於一方違約的情形,但主要是適用於非違約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雙方協商一致、抵銷、混同等終止。由此可見,合同終止的。適用範圍要比合同解除的適用範圍廣。

可見,造成盜搶險合同終止的原因比較多,保險合同終止後,保險公司便不再承擔任何的責任和義務。機動車所有人在購買全車盜搶險時就應該瞭解一下保險公司的賠付條件,賠償標準等,買商業保險是要結合本人的實際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