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300元立案標準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一、搶奪300元立案標準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搶奪300元立案標準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搶奪300元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搶奪罪的立案標準是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八萬元以上、二十萬元至四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二、搶奪300元的治安處罰流程是怎樣的?

1、調查:公安機關對報案、控告、舉報或者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應當及時受理,並進行登記。

2、決定:治安案件調查結束後,公安機關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1)確有依法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違法行爲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處罰決定;

(2)依法不予處罰的,或者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處罰決定;

(3)違法行爲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發現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有其他違法行爲的,在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作出處罰決定的同時,通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3、執行:對被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送達拘留所執行。

三、搶奪涉嫌犯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有哪些?

(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條件;

(二)有明確的被告人;

(三)有請求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根據;

(四)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爲造成的;

(五)屬於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

綜上所述,搶奪罪的最低立案標準是搶奪數額在1000元以上,當然不構成刑事犯罪也不代表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公安機關可以對違法行爲人進行治安拘留並處理罰款,並且違法行爲人需要如數退還搶奪他人的財物。受害人遭遇到搶奪行爲後,可以依法行使正當防衛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