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車貸被拖車爲什麼不立案?

在車貸被拖車爲什麼不立案?

一、在車貸被拖車爲什麼不立案?

車貸被拖車未達到立案條件是不會立案的,涉及到貸款方違約的是可以按照規定來拖車處理的。但車貸公司未經通知私自拖車違法,如果借款人遇到這種情況,完全可以去報警,也可以像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申請財產保全措施。如果簽訂了《月供逾期扣車授權書》內容違反法律規定,屬於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無效協議。故車貸公司依據該扣車授權書,扣押借款人車輛的行爲違法,依法應當予以返還並賠償由此給借款人造成的損失。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懷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二、車貸合同簽訂的有關規定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根據《民法典》六百七十七條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爲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爲沒有利息。

對於車貸的還款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當事人的之間簽訂的協議和有關要求來進行辦理的,不同的車輛所認定的還款情況是不一樣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當地的律師或者法院來處理,但車貸是不可以違約繳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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