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上訴可以訴前保全財產嗎

一、民事糾紛上訴可以訴前保全財產嗎?

民事糾紛上訴可以訴前保全財產嗎

上訴前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的適用條件是:

1、需要採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即申請人將來提起案件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

2、情況緊急,不立即採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

3、由利害關係人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利害關係人,即與被申請人發生爭議,或者認爲權利受到被申請人侵犯的人。

二、訴前財產保全的流程有哪些?

1、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係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

2、申請人提供明確線索。

3、擔保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請求駁回。

4、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三、申請訴前財產保全需準備哪些材料?

1、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或法人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3、申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

4、被申請人身份證明:被告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 印的企業機讀檔案資料;是自然人的,打 印常住人口資訊表,如被告爲夫妻,需證明夫妻關係;

5、授權委託書、受託人身份證;

6、律師事務所函;

7、申請保全的財產的所有權證明;

8、擔保函;

9、擔保財產的權屬證明(房地產權證)原件及複印件;

10、擔保財產的所有權明確而沒有爭議、沒有設定抵押權等擔保物權、也沒有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的證明,原件;

11、擔保財產的所有權人身份證或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複印件等。

四、民事糾紛上訴需準備哪些材料?

1、上訴狀;

2、當事人身份證明;

3、若當事人授權他人代爲提起上訴,應當提供授權委託書;

4、相關證據材料及其他。

總的來說,在訴訟程序終結之前,對方的行爲可能會造成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可能會造成法院判決書無法執行的,隨時隨地可以申請財產保全,比如對方在二審程序開始之後有轉移財產的行爲,訴訟活動進行中也能申請財產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