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銷仲裁裁決用判決還是裁定?
撤銷仲裁裁決用裁定,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僞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爲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覈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裁終局的裁決發生法律效力後,用人單位不得就同一爭議事項再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爲了保護用人單位的救濟權利,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二、申請撤銷裁決的條件是什麼?
申請撤銷裁決的條件包括:
(1)必須有證據證明一裁終局的仲裁裁決有法定應予撤銷情形之一的。
(2)應當在法定期間內提出申請。即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
(3)應當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申請。即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情形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關於勞動方面的一些爭議的話,雙方當事人之間沒有辦法透過協商的方式來進行處理,完全是可以由用人單位透過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的,但是在這種情況之下,還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大利不認識勞動仲裁還是勞動訴訟,如果使用法律法規不正確的話,都是有救濟途徑的,比如說對於勞動仲裁裁決可以申請撤銷仲裁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