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挖亂採治安處罰如何處理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在鐵路線路、橋樑、涵洞處挖掘坑穴、採石取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五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盜竊、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設備、機車車輛配件或者安全標誌的;
(二)在鐵路線路上放置障礙物,或者故意向列車投擲物品的;
(三)在鐵路線路、橋樑、涵洞處挖掘坑穴、採石取沙的;
(四)在鐵路線路上私設道口或者平交過道的。
二、治安處罰的種類
1、警告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一種最輕的處罰,適用於初次違反治安管理,情節輕微,違法後態度較好的人。
警告更多體現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於一般的批評教育,仍屬行政處罰,不論受處罰者是否同意,具有強制性,並遵循處罰程序。
2、罰款這是比較普遍的一種處罰形式,是要求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內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行政處罰。
3、行政拘留也稱治安拘留,是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時間內拘禁留置於法定處所,剝奪人身自由的一種治安行政處罰方法,適用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情節較嚴重的人,是治安管理處罰中最重的一種處罰。
4、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在處罰性質上屬於資格罰的範疇,被處罰的主體因此失去了繼續進行某種活動的資格。
5、限期出境或驅逐出境適用對象僅限於外國人,且屬於附加處罰,一般不得獨立適用,驅逐出境的程度強於限期出境,不履行限期出境的,可再行驅逐出境。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爲人在鐵路線路、橋樑、涵洞處挖掘坑穴、採石取沙的,將處以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並處罰款,情節較輕的單處拘留或罰款,如果讀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本站網進行在線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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