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定的開庭時間還能駁回起訴嗎?

一、案件定的開庭時間還能駁回起訴嗎?

案件定的開庭時間還能駁回起訴嗎?

可以。駁回起訴是指人民法院立案後,發現不符合起訴條件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駁回,很顯然,立案庭是可以駁回起訴的。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規定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二、駁回起訴和駁回訴訟請求的聯繫和區別

駁回起訴和駁回訴訟請求二者相似之處在於:

1、其結果均是人民法院以強制駁回形式使原告的要求和主張得不到滿足和實現。

2、二者均是在案件受理、審查、審理後做出的。

3、當事人對這兩種處理不服的均可上訴。

駁回起訴和駁回訴訟請求不同點:

1、二者適用條件不同。駁回起訴乃指原告主體不符沒有訴權。或者是原告起訴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駁回訴訟請求指原告雖然有程序意義上的訴權,但是沒有實體意義上的勝訴權,訴訟請求缺乏足夠有力的證據證明。

2、二者適用的法律文書形式不同。駁回起訴解決的是程序問題,適用的是裁定。駁回訴訟請求是解決實體權利問題,所以必須是判決。

3、上訴狀的上訴請求不同。駁回起訴上訴,在要求撤銷裁定的同時,可以要求二審法院指定基層法院或一審法院重新受理。駁回訴訟請求在要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法院判決的同時可以要求二審法院發回一審法院重新審理也可以要求二審法院在查明事實基礎上直接依法改判。駁回起訴和駁回訴訟請求在訴訟中雖然是一個很小的問題,可是如果不仔細分辨仍然會出現錯誤。

案件是否駁回起訴主要是案件是否符合案件受理的條件,駁回起訴和駁回訴訟請求是不同的,二者適用條件不同,二者適用的法律文書形式不同,上訴狀的上訴請求不同,駁回起訴是指人民法院立案後,發現不符合起訴條件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