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合同糾紛勝訴怎麼處理?

民間借貸合同糾紛勝訴怎麼處理?

一、民間借貸合同糾紛勝訴怎麼處理

1、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資訊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二、民間借貸糾紛解決流程是怎麼樣的

1、自行協商解決

借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解決雙方糾紛,如果雙方能達成一致意見,那糾紛就解決了,這種方式成本最低,也不容易激化矛盾。

2、調解

指在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規範爲依據,對民間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勸說,促使他們互相諒解、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協議,消除紛爭的活動。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不收取任何費用。需要強調的是人民調解所達成的協議自生效之日起30日內經人民法院司法確認,即具有強制效力。

3、向法院起訴

(1)債權人需要寫起訴書,起訴書的內容包括原告、被告資訊,訴訟的請求,起訴的事實和理由等內容;

(2)債權人需要收集民間借貸糾紛的證據。如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時提交起訴書、證據等的材料

(4)法院審查案件後符合立案條件的,起訴人要向法院預先交納訴訟費用;

(5)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的,當事人在出庭審理案件,法院作出判決後,執行人民法院的判決書;

(6)如果一方不執行法院判決書的,在另一方申請的情況下,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借貸合同糾紛發生之後如果雙方協商不好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在債權人勝訴之後債務人就必須要按判決結果承擔自己的責任,這樣纔不會承擔法律的責任,如果不履行自己債務或者是無力償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這樣債權人的利益才能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