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繳可以執行合法財產嗎

追繳可以執行合法財產嗎

一、追繳可以執行合法財產

不可以。

追繳的只能是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財物。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若是已經追繳的,應當及時返還。合法財產具體包括公民個人合法的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等。

1、根據《刑法》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即由最後結案的單位統一上繳國家財政,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2、然而在貪污犯罪中,由於有受害的單位,當然要退還給這些單位。但貪-官落  馬之後這些贓款、贓物大部分都是來自受賄所得。大部分的受賄所得,由於行賄人是出於違法的給付而已喪失了對財物的所有權和佔有權,他們沒有權利收回這些贓款和贓物。

3、對於這部分的贓款贓物,官方通常以追繳和沒收的方式上繳國庫之後,統一由國家財政進行重新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四條

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

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第二百四十六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爲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二、追繳和收繳有什麼區別

1、對象不同。追繳是指違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財物。即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爲人因實施了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爲而獲得贓款、贓物和非法利益。收繳指違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財物,包括違禁品、賭具、賭資、吸毒、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於違反治安管理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2、處理基本一致。追繳和收繳的財物中,屬於被害人或者是善意的第三人的合法財物,應當及時返還。沒有被侵害人的,登記造冊,按規定上繳國庫。

3、依據不同。追繳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1條第2款,《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規定》第100條、161條和162條。收繳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1條第1款,《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規定》第160條、161條和162條。

追繳和收繳兩者非常類似,但是兩者的對象以及程度都是不一樣的,追繳主要是針對一些違法所得的財物,收繳則包含作案的工具之類。但需要注意的是,追繳的財物只能夠是犯罪分子的違法所得,如果是犯罪分子的合法所得是不能夠進行追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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