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合同糾紛解決流程有哪些?
(一)如果企業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首先申請勞動爭議調節委員會調解;
(二)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成,申請當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仲裁。
(四)仲裁不成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沒有勞動保障部門的調解或仲裁檔案,法院不會受理勞動合同糾紛案件的。
二、勞動合同仲裁費用多少錢?
勞動爭議案件在勞動仲裁階段是免費的,訴訟階段只收十元;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三條
【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三、勞動合同糾紛訴訟時效多久?
勞動糾紛訴訟時效有普通時效和特殊時效之分,普通時效爲三年。我國法律所規定的最長訴訟時效爲20年。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四、勞動合同一般籤幾年?
勞動合同一般可以籤一年、三年、或者是五年。具體由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法律沒有統一規定;如果勞動合同籤的是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是不得超過二個月;籤的三年的合同,則試用期是不得超過六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發生糾紛的可以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解決,其中仲裁解決是不需要仲裁費用的,在訴訟階段只交十塊錢。勞動合同一般是簽訂一年、三年或者五年,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勞動合同糾紛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的有效期,最長不超過二十年。